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委员会

2020119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

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生会是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应积极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提升、学业发展、创新创业、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学生会的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实行执行主席轮值制度,以学期为1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

三、坚持精简原则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3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不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四、明确遴选条件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应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校、院两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加强学生会日常教育管理,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应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由校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强化联动体系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实行“校院班”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校会主议、院会主持、班级主行”的工作格局,常规工作由校级学生会确定工作方向,学院学生会牵头推动,各班级具体实施。学生会要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学生会确需举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由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九、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等部门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通过评议会进行述职。

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根本宗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得与岗位简单直接挂钩。在推荐选调生、西部计划等基层一线工作岗位时,根据选用政策予以相应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