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19年度全国、全省“两红两优”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关于推报2019年度全国、全省“两红两优”候选对象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赣青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2019年度全国、全省“两红两优”评选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标准和申报条件

1.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4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全年开展密切联系青年工作不少于60天。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截至2020430日,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两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配备齐整,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实全省重点工作和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年工作上成效明显。

4.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单位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年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1.坚持民主原则。各单位每个项目(类别)可推报1个候选对象,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查,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在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

2.严格推荐把关。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的须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申报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的须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须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申报全省“五四红旗团委”须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须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申报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须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已经被推报为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团员、团干部及其下一级的团委、团支部、团员、团干部。

3.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参评:推荐的全国、全省两个层级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组织动员和发挥作用一般的团组织、主动担当作为不明显的团员、团干部,团的基层建设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未按规定完成按期换届的团组织、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存在违规低龄发展团员的团组织、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未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

4.规范报送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及安排如下:

1)单位和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的突出表现和优秀事迹,加盖推荐支部公章);

2)全国、全省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名单汇总表;

3)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团支部工作手册》有关内容复印件),换届文件复印件,公示无异议、所获奖项、2019年教育评议等次等证明材料;

4)申报全国、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还需报送一个由该团干部讲授的团课微视频或讲义(需注明授课时间和对象);

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版,申报表格请看附件。其余申报材料暂由各团委存档备查,申报全国“两红两优”和全省“两红两优”的材料请于319日下班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宇川

话:87046992(办公)18170812250(手机)

箱:OA工作邮箱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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